【负责人解读】解读《全椒县创建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实施方案》(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发布时间:2020-05-21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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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加快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不断夯实基层服务保障基础,提升基层服务保障能力,根据《2020年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关于上报“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创建名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全椒县创建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实施方案。

    二、工作目标

    加快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不断夯实基层服务保障基础,提升基层服务保障能力,维护退役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

    三、主要任务

    2020年 8月1日前,县本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达到四星级(省级示范型),争创五星级(枫桥式)。8月25日前,10个乡镇全部达到三星级(省级达标型)。2个以上乡镇、1个以上村(社区)达到四星级(省级示范型),其中,1个以上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获评五星级(枫桥式)。

    四、创建标准

    1.三星级(省级达标型)。对照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

    创建标准,乡镇本级服务站考评达80分以上,且辖区内60%的村(社区)服务站考评达到80分以上。

    2.四星级(省级示范型)。对照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创建标准,乡镇本级服务站考评达90分以上,辖区内所有村(社区)服务站全部达标三星级,且30%的服务站达到90分以上。

    3.五星级(枫桥式)。在四星级(省级示范型)中择优遴选。

    五、创建办法

    创建工作分为“申报、创建、自评、初审、复审、命名”六个阶段,具体如下:

    一是申报(2020年6月1日前)。各乡镇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申报年度创建计划,明确本级及村(社区)星级创建名单。原则上10个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全部申报四星级,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遴选。

    二是创建(2020年7月25日前)。各乡镇对照“全国乡镇(街道)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站创建标准”,周密安排,有序推进。

    三是自评(2020年7月31日前)。各创建单位严格对照创建标准开展自评,并对2名以上服务对象进行满意度测评,形成自评报告,经主要领导签批后,上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申请初评。

    四是初审(2020年8月25日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通过实地验收,严格按照创建标准逐个、逐项对照审查,每个退役军人服务站至少调查2名服务对象了解满意度,初审合格后,经县局主要领导签批后,上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申请复审。

    五是复审(2020年10月25日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通过实地调研,严格按照创建标准逐个、逐项对照审查,每个退役军人服务站至少调查2名服务对象了解满意度,初审合格后,经市局主要领导签批后,上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申请验收复审。

    六是命名(2020年12月31日前)。按照“成熟一个、命名一个”原则,按照星级评定分别由国家、省级、市级、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按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与工作规范(暂行)》(退役军人事务部〔2019〕25号)规定样式统一制作并悬挂“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站”标牌。

    六、相关要求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站创建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把创建活动摆到重要位置来抓,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结合本地实际,采取有力措施,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创建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富有成效。

    二要严格工作程序。2020年至2022年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站创建活动每年开展一次,申报单位要及时准确提供相关数据和佐证材料,确保创建工作的时效性和严肃性,要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作为验收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严格规范工作程序,促进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持续健康发展。

    三要引领示范带动。要通过培育典型、示范引路,及时总结提炼创建活动的经验和做法,提供样板,供辖区内学习借鉴,积极营造创建好“星级”服务站的良好氛围。

    四要加强督促检查。要加大工作帮带力度,及时跟进指导,主动协调解决重难点问题,推动创建工作取得实效。退役军人服务站创建成果将作为县对退役军人事务考核、服务站规范化建设专项奖励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同时,退役军人事务局要采取实地调研、综合督查方式,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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